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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所与山东火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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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山东火龙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田广俊与总经理助理聂圣带队到农产品加工与营养研究所洽谈合作,并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农产品所党委书记、所长刘丽娜、副所长陈蕾蕾以及食品微生物团队相关科研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双方就“臭豆腐保鲜加工技术”签订了合作协议,研发臭豆腐生胚保鲜技术,延长销售半径;通过优化发酵工艺,提升地方特色臭豆腐品质和风味。下一步,火龙田记将围绕豆制品品质提升,为打造农业科技引领型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力量。

      火龙田记自成立以来,拥有油炸臭豆腐SC生产资质,获得专利13项,获得著作权22项,先后申请注册商标108个。此次与农产品所签约,火龙田记必将在保鲜加工技术方面再进一阶,为更远处的加盟商和合作伙伴做出更好产品质量与运输安全的保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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